风险提示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其操作手法多样,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与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消费者受到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侵害,要尽快致电110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挽回个人损失以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主要手段有:

一、以代理维权等服务诱骗消费者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推出“代理投诉”“代理退保”等“代理维权”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非法利益

温馨提示: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购买保险产品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保险机构投诉,主张民事权益。若未能与保险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通过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以保险理赔为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以补充保险理赔资料为名,或以快捷支付保险理赔款为名,诱骗保险消费者按照短信或电话指引去银行ATM机操作,转走其账户资金。或者谎称保险公司正与外资公司合作,需要在ATM机英文界面下进行操作,诱导保险消费者输入发送的验证码(实为转账金额),转走其账户资金。

温馨提示: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无须进行银行ATM机操作,支付理赔款只需要银行账号(卡号)、户名和开户行等收款信息,不需要银行账户密码、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以及微信、支付宝支付密码等支付验证信息。

三、以个人信息被冒用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称发现有人正利用保险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社保卡并提供虚假的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其申诉。不法分子再冒充公安机关诱骗保险消费者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公安机关账户”保存。

温馨提示:一旦接到自称保险公司的人员打来或发送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社保卡并涉嫌违法犯罪之类的电话或短信,要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因为保险公司无权发行、管理社保卡。

四、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诱骗其汇付一定金额的邮费。

温馨提示: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不会要求客户支付邮费。

五、以“健康保险服务”“投资养老”为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养老社区回馈活动,入驻会员在医疗、健康保险、日常照管等方面享有大幅度的优惠政策及专享服务。

温馨提示:选择养老服务时,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企业、养老机构;投资养老项目和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思多虑,遇事多与亲属朋友沟通交流,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在此,再次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对以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危害性有正确的认识,增强防范诈骗的风险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一是要主动学习金融知识,谨慎投资,提升自身防范诈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二是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切记选择正规机构以实现投保、理赔等业务,遇到不明人员与自己联系保险业务时,应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进行核实;三是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防止个人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