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至4月12日是第一届普惠金融推进月,中华人寿在此期间将借助多种宣传形式,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传播普及金融服务教育及权益保护知识,引导社会大众选择正确的金融渠道,远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高风险行为,防范不法中介滋生。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反洗钱“早春行”之警惕洗钱陷阱,保护自身权益。了解洗钱与反洗钱,及时识别洗钱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关于反洗钱和洗钱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1. 关于反洗钱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2. 关于洗钱犯罪的相关规定
洗钱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二、如何预防洗钱
1.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办理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信息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在办理金融业务时:
①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②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③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④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提示:
他人代替您办理业务时,须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①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②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③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④您的诚信状况受损;
⑤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受损。
3.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等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资金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如您出租出借您的账户、银行卡等,则您的账户、银行卡有可能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等,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4.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会使违法犯罪分子逃避监测,给监管部门及公安及时发现、侦破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障碍,变相助长了犯罪气焰,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5. 不要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赃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禁止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进行洗钱,进而实现扼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移的目标。若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区块链、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等洗钱,一旦行为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则将承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将面临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
6. 不访问赌球博彩等非法网站
非法博彩网站诈骗的方式包括用“高赔率”“首存有豪礼”“多存多送”等噱头吸引用户参与,当用户投入资金后,骗子就会携款关站跑路。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所以,提供购买比分、赌球输赢的平台均为非法网站,还可能是诈骗平台。
三、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涉嫌洗钱相关行为,可按照以下方式及时进行举报。
中国人民银行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注:举报来件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3号院1号楼中华保险大厦
收件单位: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1
注:举报来件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